物流法律法规(案列)
来源:www.klmyhb56.com 发布日期:2014-07-30 点击量:
物流法律法规
案例5: 某储运公司与某食品加工厂签订了食品原料仓储合同,约定由储运公司储存食品加工 厂的生产原料。在合同履行期间,食品厂发现从仓库提取的原材料有变质现象,致使食品 厂生产原料供应不上,影响了生产。经查,由仓库的通风设备发生故障引起的不能按时通 风导致了食品原料变质。 问题 1.储运公司提供的仓储属于哪种类型的仓储? 2.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1)属于合同仓储。 (2)损失由储运公司承担。 理由是,保管方储运公司要按照约定的储存条件和要求保管货物,特别是对于危险品和易腐物品,要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保管方储运公司因保管不当造成仓储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是由于仓库的通风设备发生故障引起的不能按时通风而导致了食品原料变质。故,应由保管方储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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